各新城、街道,各有关企业、单位:
根据姑苏区、保护区《关于加快产业转型升级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的政策实施意见》、《关于培育创新主体促进科技创新发展的扶持政策》等文件精神,现组织开展2016年区级科技创新后补助项目申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申报对象
1.在姑苏区、保护区内依法注册登记并依法缴纳税收的企业;
2.企业资产及经营状况良好,具备健全的内部管理体系和财务制度,具有较高的资信等级和良好的信用记录;
3.近三年内无违法违规情况。
申报类别
1.众创空间资质奖励和租金补贴
2.科技创业园资质和绩效奖励
3.科技企业资质奖励
4.科技金融
5. 姑苏区科技创新创业领军人才科技经费配套
申报条件及材料
(一)众创空间资质奖励和租金补贴
1.资质奖励
2015年认定的国家级、省级众创空间等新型孵化机构给予100万元、50万元的一次性资金支持,2016年认定的市级众创空间等新型孵化机构给予30万元的一次性资金支持,对已获得各级政府财政资金补贴的项目,不再重复享受,不足部分补足差额。
申报材料
1.姑苏区科技创新项目资金申请表;
2.众创空间运营单位营业执照;
3.众创空间认定证明;
4.承诺书。
2.租金补贴
由经市级以上科技部门认定的众创空间等新型孵化机构孵化的企业或创业团队,经孵化机构推荐,给予不超过40元/平米/月的办公用房租金补贴,每家每年补贴不超过3万元。本项目由孵化机构统一进行申报,企业注册时间不超过3年,团队入驻时间不超过1年。
申报材料
1.姑苏区科技创新项目资金申请表;
2.众创空间运营单位营业执照;
3. 众创空间运营场地证明材料(须注明地址和面积);
4. 姑苏区众创空间在孵团队和企业租金补贴申请汇总表(见附件3);
5. 在孵企业营业执照及入驻协议;
6. 在孵团队入驻协议;
7.承诺书。
(二)科技创业园资质和绩效奖励
1.资质奖励
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科技创业园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的一次性资金支持,已获得各级政府财政资金补贴的项目,不再重复享受,不足部分补足差额。
申报材料
1.姑苏区科技创新项目资金申请表;
2.创业园营业执照;
3.科技创业园获得资质认定证明;
4.承诺书。
2.绩效奖励
(1)企业培育。创业园内企业成功申报创新先锋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给予创业园每一项2万元、1万元的专项扶持,单个创业园总计不超过10万元。
申报材料
1.姑苏区科技创新项目资金申请表;
2.创业园营业执照;
3.创业园内获得创新先锋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等的资质证书;
4.创业园内该企业入驻的证明材料(营业执照、协议等);
5.承诺书。
(2)平台建设。创业园内企业联合国内外著名院校、科研院所建立的国家级、省级企业研究院、院士工作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等科技创新平台,分别给予创业园10万元、5万元专项扶持。
申报材料
1.姑苏区科技创新项目资金申请表;
2.创业园营业执照;
3.创业园内获得院士工作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的资质证书;
4.创业园内该企业入驻的证明材料(营业执照、协议等);
5.承诺书。
(三)科技企业资质奖励
企业获得高新技术企业、省级民营科技企业、高新技术产品认定,分别给予10万元、1万元、1万元的一次性奖励;获得省级、市级院士工作站等科技创新平台认定,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1.姑苏区科技创新项目资金申请表;
2.企业营业执照;
3.获得资质认定的证明材料;
4.承诺书。
(四)科技金融
1.贷款贴息
江苏省科技型中小企业自2015年1月1日起,首次通过银行、科技小贷公司等金融机构获得的贷款,经审核,给予不超过50%的贷款贴息,利息支出期限为2015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之间,每家企业补贴上限不超过30万元。
申报材料
1.姑苏区科技创新项目资金申请表;
2.营业执照;
3.贷款合同、贷款到账凭证、企业结息汇总表(网上打印)和付息凭证;
4.承诺书。
2.担保费补贴
江苏省科技型中小企业自2015年1月1日起,首次通过担保机构担保获得贷款,除享受上级扶持奖励政策外,经审核,给予不超过50%的担保费补贴,每家企业补贴上限不超过30万元。
申报材料
1.姑苏区科技创新项目资金申请表;
2.营业执照;
3.担保合同和担保费支付凭证;
4.承诺书。
(五)姑苏区科技创新创业领军人才科技经费配套
2015-2016年度获得姑苏区科技创新创业领军人才的企业,除享受安家补贴外,给予科技项目扶持经费5-10万元(其中创业类10万元,创新类5万元)。
申报材料
1. 姑苏区科技创新项目资金申请表;
2. 营业执照;
3. 获评领军人才证明材料;
4. 承诺书。
申报要求
1.请各街道认真做好姑苏区科技创新后补助项目的组织申报和初审工作;
2.请需要申报以上项目的企业与所在街道联系,企业申报网址:http://510.gov.cn,点击首页“区级项目申报”进入申报,《资金申请表》中的“申报专项”请填写“科技创新后补助”,“计划类别”请与申报类别填写一致;
3.申报单位在网上审核通过后,将纸质申报材料按封面、资金申请表、相关附件材料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两份),经所在街道审核后,统一上报区经科局科技处;
4.申报时间:2017年2月7日至2月24日;
5.联系人:戴 辉 68727615
宿秀娟 68727616
姑苏区经济和科技局
2017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