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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部门联合发布:部分光伏、光热设备入选重大装备进口免税目录

发布日期:2019-12-13      来源:光电产业网      作者:苏州市光电产业商会      阅读:451 次

近日,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能源局五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调整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有关目录的通知,据通知显示,部分光伏、光热设备入选重大装备进口免税目录。

通知公布了2019年修订的新版《国家支持发展的重大技术装备和产品目录》及《重大技术装备和产品进口关键零部件、原材料商品目录》,明确自2020年1月1日起,目录中符合规定条件的国内企业为生产相关装备或产品而确有必要进口相关商品的,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国家支持发展的重大技术装备和产品目录(2019年修订)》和《重大技术装备和产品进口关键零部件、原材料商品目录(2019年修订)》,即附件一和附件二中的第十五章节,对光伏领域所需的进口化学气相沉积设备,低压扩散设备、原子层沉积设备等设备和所需的零部件、原材料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税务部门调查数据显示,今年前三季度,制造业与相关的批发零售业合计新增减税7995.63亿元,在前三季度新增减税中占比过半,达52.92%。此次通知的发布将推动我国更大力支持先进制造业等重大技术产业发展,有利于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能源局关于调整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有关目录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海关总署广东分署、各直属海关,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税务局,财政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监管局:

根据近年来国内装备制造业及其配套产业的发展情况,在广泛听取产业主管部门、行业协会、企业代表等方面意见的基础上,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能源局决定对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有关目录进行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