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部委提速物联网 拟推智能电网10个应用试点
发布日期:2013-09-22
来源:光电产业网
作者:苏州市光电产业商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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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下发“关于印发10个物联网发展专项行动计划的通知”。通知称,为加快推进物联网有序健康发展,按照国务院会议精神及《关于推进物联网有序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发[2013]7号)要求,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教育部、国家标准委联合物联网发展部际联席会议相关成员单位制定了10个物联网发展专项行动计划。
通知指出,物联网是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对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物联网发展专项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计划》),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公安部、教育部、国家标准委作为牵头部门分别组织实施。
该《计划》的应用推广专项行动中,将加快实施国家智能电网管理物联网应用示范工程,并拓展应用领域,2014年,在发电、输变电、配电、用电等领域实施10个智能电网试点,2015年进行推广应用,提高我国电力运行效率和智能化水平。推广公共建设节能物联网应用,提高建筑内水、电、气、热等资源的智能监测和控制水平,提升能源利用效率。具体由能源局和国资委负责实施。还将依托无锡国家传感网示范创新示范区开展应用示范,着力推进智能制造、智能电网、智能物流、智能交通、智能家居等应用示范工程。
在该《计划》中,将在大中城市选择20个左右重点社区,推动智能家居物联网应用示范,要求2014年完成5个社区的应用示范,2015年底前完成20个左右应用示范。具体由工信部、住建部和能源局负责组织实施。
同时,《计划》提出,将培育龙头骨干企业,在全国范围内打造物联网产业集群。要培育和发展10个产业聚集区,100家以上骨干企业,一批“专、精、特、新”的中小企业和创新载体,在2015年形成较为完善的物联网产业链。并以能源、交通、城市管理等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的示范应用为引领,强化产业培育与应用示范的结合
《计划》进一步明确,将加强国家层面物联网工作的统筹协调,抓好任务落实,确保取得实效;制定国家物联网安全中长期发展战略,完善产业发展政策;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力度;落实相关税收优惠政策;畅通投融资渠道;建立人才培养和服务体系等相关政策扶持措施,以保障《计划》的顺利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