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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五”规划从三方面着手解决弃风、弃光问题 增加风光电消纳

发布日期:2016-11-09      来源:光电产业网      作者:苏州市光电产业商会      阅读:450 次

 11月7日上午10点,国家能源局召开《电力发展“十三五”规划》新闻发布会。国家能源局总工程师韩水和电力司司长黄学农参加新闻发布会,介绍《电力发展“十三五”规划》并回答记者提问。发布会由国家能源局新闻发言人、法改司司长梁昌新主持。

[人民日报记者]请您解释一下落实全额保障型收购制度将控制在合理水平的“合理水平”这四个字。第二个问题,煤电从9亿控制在11亿,绝对量增加了2个亿,就这个绝对量仍然是所有发展结构里面最大的,比如像其他的都在1亿以内,那么这两亿的火电主要分布在什么地方?发展这么多火电,对气、风会造成的影响?

[韩水]感谢你的提问,也是切中我们规划的核心。第一个问题是把我们的特别是可再生能源,包括风电和光伏控制在合理的水平我们是怎么提出来的?我们有什么举措?在这里我也说一下。第二个问题关于如何控制煤电,如何控制在11亿,包括和其他新能源之间的比例分配是如何考虑的,我们下一步请学农司长来回答。我先回答第一个问题。

[韩水]关于风电和光伏,大家知道现在弃水、弃风、弃光现象比较严重,我们“十三五”规划要着力解决现在电力系统运行当中存在的问题,包括弃风、弃光的问题。弃风弃光的主要原因,我们分析一个是布局的原因;二是电网输送的原因;三是系统调解能力的原因。

[韩水]第一方面我们在风电和光伏的布局上在“十三五”要进行优化,一些弃风弃电的地区要有序发展、适当放缓规模和节奏;二是坚持集中建设与分散建设并举的原则,以就近消纳为主,促进光伏的就近消纳。

[韩水]第二个问题就是尽可能在电网上适用可再生能源的发展。电网建设一是远距离输送,我们在利用现有已规划建设的输电通道着力加大可再生能源发电的外送力度。在“十三五”期间我们运用西电东送的输电通道增加4000万千瓦的可再生能源发电的外送,同时我们也在配电网建设上加大了改造力度,希望通过配电网的建设,进一步提高智能化水平,能够使可再生能源以分布式、微电网的形式接入系统就近消纳。从电网建设上加强对可再生能源接纳和消纳的力度。

[韩水]第三也是这次规划的特点,就是全面提升系统的灵活性,提高电力系统的调峰能力。电力系统的调峰能力从这么几个方面提升。一是要加大调峰电源的建设规模,第一是抽水蓄能,“十三五”期间建成1700万千瓦,同时在“十三五”期间开工建设6000万千瓦;第二是建设一部分调峰用的气电,我们在规划中部署大概500万千瓦的调峰气电的建设;三是加大了燃煤电站灵活性的改造力度,加大煤电调峰的能力。在“十三五”期间部署热电联产机组要改造1.33亿千瓦,纯凝机组改造8600万千瓦,主要用于增加“三北”地区的调峰能力,这是我们在增加调峰能力方面所做出的安排。

[韩水]我们所增加调峰能力的量是通过系统工程的办法优化出来的,我们的优化指标就是使当地的弃风、弃光率控制在合理水平,这个合理水平是力争控制在5%以内,这个5%以内也是通用的一个控制指标,但各个地区情况还不一样,因此我们用“控制在合理水平”来表述。适当地弃风弃光,消纳可再生能源发电量更大,支持风电、光伏更大规模的发展。同时为了配合这些政策,我们还提出电网方面要加强优化,负荷方面要加强电能替代的力度,特别是利用低谷电能替代,特别是电采暖消纳的低谷的富余电力,同时研究推进峰谷电价的政策,推进各种辅助服务市场等等,通过这些硬件和软件建设的同时并举,也是多措并举,保证可再生能源的健康有序发展。而且我建议还是用“合理水平”比较好一点,因为5%左右是我们优化后的结果。

[人民日报记者]控制在合理水平?或者说是降低?

[韩水]肯定是比现在的弃风弃光率大大降低。既增加了风光电的消纳,还可以基本保障风光电的盈利。 

十二五”时期非化石能源比重提高到12% 超额完成目标

11月7日上午10点,国家能源局召开《电力发展“十三五”规划》新闻发布会。国家能源局总工程师韩水和电力司司长黄学农参加新闻发布会,介绍《电力发展“十三五”规划》并回答记者提问。发布会由国家能源局新闻发言人、法改司司长梁昌新主持。

[国家能源局新闻发言人、法改司司长 梁昌新]各位新闻媒体朋友们,女士们先生们,上午好。我是国家能源局新闻发言人、法改司司长梁昌新。今天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正式发布《电力发展“十三五”规划》,这是我国“十三五”电力发展的行动纲领,是编制相关专项规划的指导文件,是布局重大电力项目的重要依据。今天,为了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规划内容,我们邀请了国家能源局总工程师韩水先生和电力司司长黄学农先生参加新闻发布会,将向大家介绍和解读电力规划,并回答大家提出的问题。下面,请国家能源局总工程师韩水介绍《规划》的总体情况。

[国家能源局总工程师 韩水]各位新闻界的朋友,大家上午好!非常高兴有机会向大家介绍《电力发展“十三五”规划》。首先,感谢大家参加今天的新闻发布会, 并衷心感谢大家多年来对电力发展的关注和支持!下面,我将从四个方面向大家介绍《电力发展“十三五”规划》的有关情况。

一、《规划》编制的背景及依据。电力是关系国计民生的基础产业,电力供应和安全事关国家安全战略,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十二五”期间,我国电力工业发展规模迈上了新台阶,结构调整取得了新成就,节能减排达到了新水平,装备技术创新取得了新突破,电力国际合作拓展了新局面,体制改革开启了新篇章。截至2015年年底,全社会用电量达到5.69万亿千瓦时,全国发电装机达到15.3亿千瓦,220千伏及以上输电线路合计60.9万公里,变电容量33.7亿千伏安。非化石能源在一次能源消费中的比重从2010年的9.4%提高到2015年的12%,超额完成了预定目标。 

韩水:优先布局清洁能源 确保完成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15%硬目标

11月7日上午10点,国家能源局召开《电力发展“十三五”规划》新闻发布会。国家能源局总工程师韩水和电力司司长黄学农参加新闻发布会,介绍《电力发展“十三五”规划》并回答记者提问。发布会由国家能源局新闻发言人、法改司司长梁昌新主持。

[韩水]我简要回答一下这位记者提到的关于在规划中如何体现新能源优先的原则的问题。大家都知道常规、传统意义上电源规划主要是两个原则:一是满足规划预测的负荷需求,保证电力供应;二是根据经济性,用经济性最优的原则来确定建设的规模和种类品种。这次的规划为了突出能源结构转型升级的要求,又增加了一个关键性原则,也就是第三个原则——到2020年我国非化石能源消费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达到15%左右。这次我们把这个目标定为硬目标,是必须要完成的。因此,我们在规划中就要充分体现出这一点。我们在电源结构优化的过程中优先布局清洁能源,在电力电量平衡的时候首先平衡水电、风电、光伏和核电,然后看这些电源能否满足电力需求,差额部分再用气电、煤电进行补充,经测算,这样优先布局建设清洁能源,满足2020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15%这个要求,确保实现我国对外的庄严承诺。这是贯穿整个《规划》中的非常重要的一个原则。

[韩水]优先利用可再生能源发电,还体现在,比如在外送输电通道最大限度地考虑清洁能源的外送,在西电东送当中也有布局在可再生能源富集地区包括水电富集地区、风电富集地区的规划建设外送通道。在消纳方面,我们也出台了多种政策,鼓励消纳可再生能源。我们花了很大力气,在硬件、软件上做出更大的努力,提高可再生能源的消纳能力,将弃风弃光率控制在合理水平,在《规划》中体现绿色发展这条主线。

十三五”电力工业面临电源结构清洁化、体制机制市场化等新形势、新挑战

11月7日上午10点,国家能源局召开《电力发展“十三五”规划》新闻发布会。国家能源局总工程师韩水和电力司司长黄学农参加新闻发布会,介绍《电力发展“十三五”规划》并回答记者提问。发布会由国家能源局新闻发言人、法改司司长梁昌新主持。

[韩水]“十三五”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期,深化改革的攻坚期,也是电力工业加快转型发展的重要机遇期。进入“十三五”,电力工业面临供应宽松常态化、电源结构清洁化、电力系统智能化、电力发展国际化、体制机制市场化等一系列新形势、新挑战。

[韩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制订了《电力发展“十三五”规划》。其内容涵盖水电、核电、煤电、气电、风电、太阳能发电等各类电源和输配电网,重点阐述“十三五”时期我国电力发展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明确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通过战略性和导向性的思路和办法,对于发展指标尽可能予以量化,对于发展目标给予清晰明确的描述,《规划》是“十三五”电力发展的行动纲领和编制相关专项规划的指导文件、布局重大电力项目的依据,规划期为2016-2020年。规划实施过程中,适时进行滚动调整。同时,分年度对规划执行情况进行梳理、微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