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科技项目招投标管理办法(试行)》和《2017年省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项目指南》,为推进苏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和“一区一战略产业”创新发展,2017年度主要以国家高新区为载体,在生物医药、新型显示、纳米科技、医疗器械、智能制造、新型环保、工业机器人、海工装备、汽车及零部件、智慧矿山、数控板材等地方政府重点规划和着力培育的战略产业,采取省地联合招标方式,集中支持处于战略性新兴产业高端环节和关键节点的科技成果转化,促进产业集聚发展和高端攀升。
此次招标项目共有12项,涉及苏州的有4项,
它们是↓↓↓
(三)纳米科技关键技术研发及产业化
研发内容:
1、开展纳米材料领域关键技术研究,开发功能纳米材料与结构纳米材料,聚焦宽禁带第三代半导体材料、纳米涂层材料、纳米功能复合材料、纳米脂质材料、纳米催化材料、纳米膜材料、石墨烯、碳纳米管等产品,并实现产业化。
2、开展微纳制造领域关键技术研究,开发MEMS/NEMS 器件、高速光通信核心部件及关键器件、新能源高功率器件、纳米压印高端芯片、纳米科学仪器设备等产品,并实现产业化。
3、开展纳米生物医药领域关键技术研究,开发新型医疗器械、分子诊断试剂及仪器、纳米检测及制备设备等产品,并实现产业化。
组织方式:省科技厅与苏州工业园区联合招标。
(四)新型医疗器械研发及产业化
研发内容:
1、开展体外诊断、临床监护等关键技术研究,研发全自动血液培养仪、智能荧光检测仪、除颤监护仪、基于匀相生化发光技术的体外诊断试剂等产品,并实现产业化。
2、开展治疗及辅助设备等关键技术研究,研发血管介入导引导管、创面治疗系统、智能输注及疼痛管理设备、光动力肿瘤治疗系统等产品,并实现产业化。
组织方式:省科技厅与苏州高新区联合招标。
(八)工业机器人及精密装备关键技术研发及产业化
研发内容:
1. 开展先进机器人领域关键技术研究,掌握智能仿生、高速重载、智能检测,智能导航、精密控制等核心技术,开发应用于搬运、3D打印、医疗辅助、仓储供料等机器人及减速机、伺服电机等核心部件,并实现产业化。
2.开展精密装备制造关键技术研究,开发自动化设备、自动化焊接、高档数控系统、高可靠性数控装备、柔性成套生产线、智能化加工中心、精密多功能复合加工、复合成型装备、激光加工装备等重大装备及高速高精度核心功能部件,并实现产业化。
组织方式:省科技厅与昆山高新区联合招标。
(十)汽车零部件与高端装备制造关键技术研发及产业化
研发内容:
1、开展汽车轻量化、绿色化、智能化关键技术研究,开发新型车用碳纤维等新材料、安全技术及产品、新型汽车动力、底盘、变速箱、压缩机和车联网应用系统等产品,并实现产业化。
2、开展先进控制与优化、精密成型等高端装备制造领域关键技术研究,开发精密模具、柔性制造系统、电气机械、智能控制、机器人、成套装备及核心功能部件等产品,并实现产业化。
组织方式:省科技厅与常熟高新区联合招标。
此次投标要求有哪些呢?
1、投标人要求。(1)应为2016年1月1日前在联合招标地区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2)投标人资产状态良好,具有较强的资金筹措能力,实到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或现有固定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原值),同时已实现稳定经营和市场销售。(3)投标人应具备良好的研究开发能力和产业化条件,有稳定的研发投入。
2、投标项目要求。(1)符合本公告规定的投标项目的研究内容及要求,拥有与其核心技术相关的高价值专利等自主知识产权,尤其鼓励拥有PCT专利,创新水平处于国内领先或国际先进。(2)项目应具有较好的前期研发基础,技术成熟度高,其中医药类投标项目须完成II期临床试验,并已启动III期临床;医疗器械项目已完成样机检验,并已启动临床研究。(3)目标产品应有较好的市场前景,项目完成后能形成产品批量生产销售或重大应用示范。项目实施期限原则上不超过三年,新药类和3类医疗器械项目可适当放宽。(4)投标项目须满足考核指标要求(具体指标在招标文件中规定),新药类和3类医疗器械项目产业化指标只作为预期性指标。(5)项目预算应合理真实,投标项目需充分估计市场变化,科学合理预测产业化指标,确保项目验收时能达到设定的指标要求。项目的各类技术指标和产业化指标一经申报确认后,直至合同签订为止,不得作任何修改。
3、真实性及信用审查要求。(1)投标单位对真实性和合法性负主体责任,从2017年起项目投标书经项目负责人和参与人员签字确认后方可报送。同时企业自筹资金必须足额到位,禁止企业以其他政府资助资金作为自筹资金来源。(2)有不良信用记录的单位和个人,以及近三年内有应结未结、强制中止、撤销项目的企业,不得参与本次招投标。在项目投标和立项过程中相关责任主体有弄虚作假、冒名顶替、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不良信用行为的,一经查实,将记入信用档案,并按《江苏省科技计划项目相关责任主体信用管理办法(试行)》作出相应处理。
4、重复性申报审查要求。(1)一个企业限投标一个省地联合招标项目,有本计划在研项目的企业不得投标。承担过本计划项目的企业及关联企业,投标项目不得与原项目本质类同。各种形式的关联企业不得同时投标。同一企业不得在申报省重点研发计划的同时,投标省地联合招标项目。同一企业及其关联企业本年度已将相同研发内容申报其他省科技计划的,不得投标。(2)在本年度招标中,同一项目负责人限报一个项目,该项目负责人作为项目骨干最多可再参与一个项目投标。本计划在研项目负责人不得作为本年度项目的负责人进行投标,同一项目骨干的参与项目总数不超过2个,同一项目参与人员的参与项目总数不超过3个。(3)同一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申报省重点研发计划和本计划招标项目,同一项目骨干参与省重点研发计划和本计划招标项目总数不超过2个。(4)同一企业申报或投标本年度省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项目不得超过1项。凡属重复申报的,取消本次招投标资格。
招标说明
1、招标工作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开始,投标单位须在规定时间内领取《招标文件》,并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内容和要求参与投标。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为2017年2月10日至2月17日。领取《招标文件》时请出具投标单位介绍信。
2、投标文件由投标人送至各联合招标方指定地点。项目材料均须同时在江苏省科技计划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网上报送,书面材料和网上填报的内容必须完全一致。网址:www.jskjjh.gov.cn。材料经项目主管部门网上确认提交后,一律不予退回重报。受理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为2017年3月10日12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3、各地符合条件的企业,可致电本次招标的联合投标方咨询相关事宜,联系方式如下:
苏州工业园区科技局 | 王颀 | 66681670 |
苏州高新区科技局 | 沈培英 | 68751567 |
昆山高新区科技局 | 陆文杰 | 55173190 |
常熟市科技局 | 王顺 | 52776926 |
联合招标方材料领取及报送地点如下:
苏州工业园区:苏州工业园区月亮湾路10号慧湖大厦A座10楼园区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苏州高新区:苏州高新区科普路58号科技大厦1508室
昆山高新区:昆山市前进西路1899号12楼1213室
常熟市科技局:常熟市海虞南路85号北楼205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