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  苏州市光电产业商会综合赋能服务平台!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新闻资讯 政策法规
新闻资讯

苏州市新型研发机构绩效补助申报工作开始啦!!

发布日期:2018-04-24      来源:光电产业网      作者:苏州市光电产业商会      阅读:596 次

 各市、区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打造产业科技创新高地的若干措施》(苏委发〔2016〕30号)和市科技局《苏州市支持新型研发机构建设实施细则(试行)》(苏科规〔2017〕1号)、《关于发布2018年苏州市级科技发展计划(第一批)项目指南与组织申报的通知》(苏科资[2018]6号)文件要求,现组织开展苏州市新型研发机构绩效补助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申报对象

《关于公布2017年度苏州市新型研发机构建设项目的通知》(苏科服[2017]363号)中A类机构(附件1)。

 

组织方式

1.申报单位登录“苏州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系统”(http://kjxm.szkj.gov.cn)进行申报,在线填写《项目基本信息表》,上传《苏州市新型研发机构绩效补助申请表》(附件2)及相关佐证材料。

  2.申报单位须进行研发经费专项审计,出具审计报告(审计中介服务机构名单见《关于印发2018-2019年度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经费审计中介服务机构名单的通知》(苏科资〔2018〕3号))。


申报材料

1.苏州市新型研发机构绩效补助申请工作采取属地化原则,各市、区科技局负责辖区内机构的组织和初审,汇总后一并报送汇总表(附件3)电子版、纸质版各一份,加盖公章。

  2.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五份,加盖公章)统一用A4纸打印,按项目信息表、《苏州市新型研发机构绩效补助申请表》、证明材料顺序装订成册。书面申报材料须和网上申报内容一致。

 

其他事项

1.申报单位对项目材料真实性负责,有不良信用记录的单位不得申报。在申报过程中相关责任主体如有弄虚作假、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不良信用行为的,一经查实,将记入信用档案,并按相关规定作出相应处理。

  2.各市、区科技局要强化风险意识、责任意识,严格把关,对申报材料进行全面审核,认真审核申报单位的资信状况、财务状况、申报材料的可靠性与完整性等。

  3.项目申报网上截止时间为2018年5月11日12:00,逾期不予受理。纸质材料于2018年5月14日17点前交至苏州市干将东路178号自主创新广场2号楼一楼104室研发公共服务部(节假日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