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依据《科技部关于进一步鼓励和规范社会力量设立科学技术奖的指导意见》(国科发奖〔2017〕196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深化科技奖励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苏政办发〔2018〕29号)和《市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鼓励和规范苏州市社会力量设立科学技术奖的指导意见的通知》(苏府〔2018〕98号)的精神和部署,经由苏州市科技局批准授权,苏州市光电产业商会根据启动开始首届“光电科学技术奖”的申报评选与发证表彰工作。
“光电科学技术奖”设置六类奖项,分别为:科技进步奖、技术创新奖、优秀项目奖、先进管理奖、杰出大师奖、现代工匠奖。其中,科技进步奖、技术创新奖、优秀项目奖为企业奖项,奖励给申报参评单位;先进管理奖、杰出大师奖、现代工匠奖为个人奖项,奖励给工作实施个人。企业奖项、个人奖项不可重复性奖励。
“光电科学技术奖”按照科学技术水平、技术难度、社会或经济效益和对光电科技进步的作用等,分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共三个奖励等级。根据年度评审实际情况,可临时性增设特等奖。
光电线缆、光电通信、光电器件、光电显示、光电能源等五大细分行业,及其原辅材料、机械设备、检测认证、工程服务和市场应用等五大配套领域,为光电产业科技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均可申报。
(苏州市光电产业商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