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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放心消费创建示范申报工作开始啦!

发布日期:2023-05-07      来源:光电产业网      作者:苏州市光电产业商会      阅读:733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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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开展放心消费创建工作,着力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省放心消费创建办、省市场监管局启动2023年度江苏省放心消费创建示范申报工作,各单位可向属地放心消费创建办咨询具体申报事宜并提交材料。

相关申报注意事项如下




申报时限

申报截止日期为

2023年5月19日




申报条件

 申报放心消费创建示范单位、行业或区域的创建主体,应与群众日常生活和消费密切相关,消费者满意度、行业认同度高,在当地具有较强的示范引领作用,且成立满3个会计年度,符合《江苏省放心消费创建示范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第六、七、八、九条要求。




申报程序

 按照属地管理、自下而上、逐级审核的方式进行。根据申报类别和申报条件,由申报单位填写《江苏省放心消费创建示范申报表》,并将申报表、放心消费创建方案和相关材料报于5月17日前市(县)、区级场监管局,经初审合格的,属地市场监管局于5月19日前上报市市场监管局;市市场监管局复审合格的,于5月31日前汇总上报省市场监管局。




提交材料注意事项

市(县)、区市场监管局于5月19日前向市市场监管局报送以下材料(纸质材料须加盖公章):
1.各申报单位放心消费创建示范申报表电子版1份(附件1)、纸质版3份。申报表不得留空,申报主体概况按要求简要列明资质以及近3年荣誉、处罚、信用等情况。
2.各申报单位创建工作概述电子版1份、纸质版3份。创建工作概述3000字以内,包括申报主体概况、投资规模、近三年经济效益、创建工作概况、工作亮点及参加线下实体店购物七日无理由退货承诺活动情况。
3.自评报告(附件2),对照评估细则,通过事实和数据,逐条进行“评估情况描述”,由各市、区创建办通过材料审核、现场察看等方式进行对照打分。
4.佐证材料纸质版3份,按顺序排列。包括:主体登记证明文件、相关行政许可或备案凭证复印件;申报主体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署的申报经办人授权委托书;3年内政府及有关部门颁发的党建、放心消费创建、产品质量、信用监管、维权服务等方面的荣誉证书、资质证书复印件;放心消费创建方案等。
5.纸质材料按照创建申报表、创建工作概述、自评报告、佐证材料排序,标准A4纸正反双面打印,无需装订。

扫描下方二维码查看附件

图片

1.江苏省放心消费创建示范申报表
2.江苏省放心消费创建示范单位、行业、区域认定评估细则
3.各市(县)、区放心消费创建办联系方式




END


供稿:消费者权益保护处
编辑:沈路、徐倩
审核:濮晓婧、杨天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