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营经济是改革开放的先行者,是新时代改革发展的生力军。党的二十大围绕民营经济作出许多重大论述,再次重申要坚持“两个毫不动摇”、促进“两个健康”,第一次明确提出“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去年底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也指出,要从制度和法律上把对国企民企平等对待的要求落下来,从政策和舆论上鼓励支持民营经济和民营企业发展壮大,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
苏州民营企业起步早、发展快。截至2021年底,全市民营企业数74.92万家,民营高新技术企业数9550余家,民营上市企业141家,民营企业(含个体户)实现税收2443亿元。2021年全市完成GDP达2.27万亿元,民营经济增加值1.15万亿元左右。民营企业在经济总量、税收贡献、技术创新、带动就业等方面的“压舱石”作用日益突出。2021年苏州在全国营商环境评价排名第6位,在全国工商联发布的“万家民营企业评营商环境”调查中列全国第三,获评“营商环境最佳口碑城市”,“同样条件成本最低、同样成本服务最好、同样服务市场机会最多”成为苏州营商环境的鲜明标识。江苏省委常委、苏州市委书记曹路宝指出:“鼓励民营企业发展,为企业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是党委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也是必须要做好的事情。”苏州将牢牢把握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重要任务,持续优化民营企业发展环境,促进民营经济走向更加广阔的舞台。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经济工作是中心工作,党的领导当然要在中心工作中得到充分体现”。坚持党的领导是过去几十年民营经济高速发展的根本原因,也是新时代民营经济进一步发展壮大的根本保障。我们将继续加强党对民营经济统战工作的领导,确保民营经济人士健康成长、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
强化思想政治引领。引导苏州民营企业家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学习报告会、座谈交流、宣传宣讲等形式,开展多元化学习教育,持续兴起学习宣传贯彻的热潮,引导民营经济人士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更加自觉地拥护“两个确立”、忠诚践行“两个维护”,引导他们始终听党话、跟党走,做政治上的“明白人”。
深化理想信念教育。发挥“民营企业家宣讲团”、民营经济人士理想信念教育基地、苏州市社会主义学院与南通张謇学院合作共建等的阵地作用,分层次、差异化、系统化地举办民营经济代表人士理想信念培训班,持续深化理想信念教育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组织实施“美美薪传·青蓝接力”新一代企业家培养工程,推动新一代企业家商会组织在各县级市(区)实现全覆盖,培养和打造一支有爱国情怀、敢于创新、诚信守法、勇于担责、具备国际视野的新一代企业家队伍。
大力弘扬企业家精神。按规定程序申报获批后,组织开展全市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者评选表彰活动,引导他们做爱国敬业、守法诚信、创业创新、回报社会的典范。发挥苏州市光彩事业促进会作用,开展“共走富裕路”光彩行主题宣传实践活动等,引导民营经济人士积极参与光彩事业和公益慈善事业,投身苏州新一轮对口支援合作行动,推动“万企兴万村”村企对接项目的落地见效,努力做到富而有德、富而有爱、富而有责。
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优化民营企业发展环境,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近年来,苏州始终坚持对标一流、争做最好,营商环境不断改善,得到了包括民营企业在内的市场主体的广泛认可。今年3月,苏州颁布施行《苏州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成为省内首个发布营商环境法规的城市。我们将坚持“营商环境只有更好,没有最好”的理念,着力推动打造最优营商环境。
畅通政企沟通渠道。深化“政企同行”行动,优化市领导调研民营企业制度、民营企业信息直报制度、“1+N”部门合作机制、民营企业座谈会制度,落实好“民营企业服务月”、苏州企业家日等相关工作,进一步畅通政企沟通交流渠道。建立健全民营经济代表人士专题调研制度,充分发挥江苏省新时代民营经济研究院助力发展的作用,定期开展民营经济领域考察调研,推动有关部门及时听取意见建议,及时调整优化相关政策。
加强金融民企对接。探索金融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有效路径,搭建金融机构和民营企业精准对接、合作双赢的多元载体。持续办好“金企联”沙龙活动,做精工作品牌,在体现政治引领、注重有效服务、突出精准对接等方面下功夫。加强金融政策和产品推广,深入开展普惠金融政策宣传,强化帮扶政策的引导作用,引导金融机构加强对轻资产民营企业的支持力度。
推动优化法治营商环境。深入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工作,提升企业合规经营水平,建立全市联动互通的民营企业诉求反映、处办和权益维护机制,推动完善商事纠纷多元化解机制,进一步营造包容审慎的执法环境,依法平等保护企业产权、自主经营权和企业家合法权益,营造各类所有制企业竞相发展的良好环境。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并明确“两个健康”既是重大经济问题,也是重大政治问题。苏州将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民营经济统战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从政治高度深刻认识做好新时代民营经济统战工作的重要意义,坚持信任、团结、服务、引导、教育的方针,着力促进“两个健康”。
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在市委统战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调整完善民营经济统战工作协调小组工作制度机制,优化民营经济统战工作协调机制,更好发挥统战部牵头协调作用、工商联桥梁纽带作用,构建分工明确、高效协同的工作格局,统筹推进民营经济统战工作,增强工作合力。
提升服务发展效能。积极引导民营企业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主动参与长三角一体化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共建“一带一路”等。突出创新型企业在数字经济时代产业创新集群建设中的核心地位,支持龙头企业做大做强、发挥支撑引领作用。加大对民营企业“走出去”的支持力度,引导广大民营企业把总部、研发机构等留在苏州,助力我市民营企业提升跨国经营水平,增强企业“走出去”的信心和能力。
切实当好桥梁纽带。深入推进工商联改革发展,推动统战工作向商(协)会组织有效覆盖,加强工商联所属商(协)会党建工作,健全工商联党组织领导所属商(协)会党建工作的有效机制,加强工商联对所属商(协)会的联系、指导和服务,努力把工商联建成“民营经济人士之家”。根据我市重点产业发展规划,积极推动组建相关产业商(协)会,探索创新商(协)会运行机制、活动方式、服务手段,提升商(协)会规范化建设水平,构建商会发展生态圈。
苏州将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持续推动民营经济立潮头、挑大梁,在促进“两个健康”中引导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推动民营企业在瞄准数字经济新赛道中实现创新突破,为中国式现代化在苏州充分展现可观可感的现实图景贡献民营经济力量。
来源:《群众》2023年第1期
作者:王飏(作者系中共苏州市委常委、统战部部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