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  苏州市光电产业商会综合赋能服务平台!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服务中心 通知公告
服务中心

关于开展2023年度“光电科学技术奖”评选申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4-10      来源:光电产业网      作者:苏州市光电产业商会      阅读:599 次

关于开展2023年度“光电科学技术奖”

评选申报的通知


各会员企业、光电产业链企业、单位:

依据《科技部关于进一步鼓励和规范社会力量设立科学技术奖的指导意见》《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深化科技奖励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和《市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鼓励和规范苏州市社会力量设立科学技术奖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的精神和部署,在苏州市科技局的指导下,根据《光电科学技术奖奖励办法》和《光电科学技术奖实施细则》,现启动2023年度(第四届)“光电科学技术奖”评选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组织架构:

指导单位:苏州市政府  苏州市科技局

组织单位:苏州市光电产业商会

协办单位:长三角电子线缆产业联盟、苏州市光通信产业联盟、苏州市新型显示产业联盟

实施单位:光电科学技术奖评审委员会

二、奖项性质:经政府批准授权,由商会承担组织,面向光电产业的企业和个人,属于市级奖励。

根据工程系列职称评审的资格条件规定,获得本奖的三等奖及以上的主要完成人,可直接作为工程师评定的业绩、成果。

三、奖项宗旨:贯彻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方针,鼓励团结协作、联合攻关、自主创新,攀登光电科学技术高峰,促进光电产业科学研究、技术开发、项目创新、成果转化与经济、社会发展密切结合,促进光电产业创新升级与高质量发展。

四、奖项范围:光电线缆、光电通信、光电器件、光电显示、光电能源,以及其原辅材料、机械设备、检测认证、工程服务、市场应用等10大领域,为光电产业科技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均可申报。

五、奖项设置:

设置六类奖项,分别为:科技进步奖、技术创新奖、优秀项目奖、先进管理奖、杰出大师奖、现代工匠奖。其中,企业奖项3个(科技进步奖、技术创新奖、优秀项目奖),奖励给申报参评单位;个人奖项3个(先进管理奖、杰出大师奖、现代工匠奖),奖励给工作实施个人。企业奖项、个人奖项不重复性奖励。

按照科技水平、难度、社会或经济效益和对光电科技进步的作用等,分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共3个奖励等级。按照得分高低排序,依次获得。根据年度评审实际情况,可临时性增设特等奖。

六、申报形式:

(一)单位推荐:由企业自荐申报参评的项目,须有苏州市光电产业商会专家委员会2名以上(含2名)委员联名推荐。

(二)专家推荐:由国家和江苏省相关商会(协会、学会)和苏州市光电产业商会、长三角电子线缆产业联盟、苏州市光通信产业联盟、苏州市新型显示产业联盟的相关专家,根据自身了解情况,主动择优推荐。

七、申报条件:

(一)申报/推荐光电科学技术奖,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光电产业科学研究中的重大发现、技术创新及其他具有一定先性进、科学性和实用价值的科学技术成果;

2、引进或推广应用先进科学技术成果,科技成果转化及应用成果突出,在光电科技工作方面取得显著成效的项目;

3、运用科学技术知识研制出新产品、工艺、材料、设备等光电产业技术成果的发明者;

4、在重大科学技术项目研究进程中取得的具有一定新颖性、先进性和独立应用价值或学术意义的阶段性成果;

5、在国际合作、联合攻关、产教融合、微创新等方面取得主要突破、经济社会效益显著的成果;

6、在决策科学化管理及高质量发展中的软课题研究取得突出成果。

(二)申报/推荐光电科学技术奖,还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对落选项目,在此后研究开发活动中又获得新的实质性进展并符合规定条件的,可以按规定的程序和要求重新推荐;

2、须如实填写《光电科学技术奖推荐书》,并按要求提供有关材料,所有申报材料需制作电子版本一并报送,推荐书及有关材料应当完整、真实、可靠。

(三)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推荐:

1、连续两年参评未予授奖的项目(如再次推荐须隔一年);

2、受过政府环保、安全、税务等方面处罚的单位(个人);

3、凡存在知识产权以及完成单位、完成人员等争议的,在争议解决前不得推荐;

4、原始材料不完全或不真实的;

5、已获得国家科技部、江苏省政府科学技术奖和国家、省级光电产业领域科学技术奖等的参评项目,不重复申报;

6、涉及国防、国家安全的保密项目;

7、违反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的情况。

八、评选方式:

(一)形式审查:由苏州市光电产业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根据规定对申报/推荐的项目进行形式审查(资格审查);

(二)初审:对形式审查合格的项目,按专业提交光电科学技术奖评审委员会进行初审;

(三)公示:初审结果通过商会网站进行公示,接受行业及社会监督,并在规定期限内受理有关异议;

(四)终审:苏州市光电产业商会对初审通过的项目和已经解决异议的项目进行终审并予以公布。

(五)授奖:召开会议进行授奖颁证表彰。

九、工作安排:

4月9日—7月8日 为申报/推荐阶段。按要求填写《推荐书》,完成相关附件材料,汇总成册后扫描PDF格式电子版。于7月8日17:00前,将电子版发送到soecc88@163.com邮箱(邮件标题为:***公司申报光电科学技术奖**项);同时,将装订成册纸质材料2份,快递到苏州市吴中区澄湖路888号恒润国际B座2002、谈诚燕13405280198收。

7月9日—8月8日 为形式审查、初审、公示阶段。

8月—9 为终审、结果报审查及归档,授奖颁证表彰。

十、附件材料:

1.《推荐书》(分为企业申报奖项、个人申报奖项2类)

2.《光电科学技术奖奖励办法》

联系人:谈诚燕13405280198(微信同号) soecc88@163.com 

2023年4月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