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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将重启东部沿海核电项目建设

发布日期:2015-01-19      来源:光电产业网      作者:苏州市光电产业商会      阅读:725 次

    国家发展改革委秘书长李朴民4日说,我国已将沿海核电工程列入国家重大工程建设包,将采用国际最高安全标准,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启动一批沿海核电工程。这释放出我国即将在东部沿海地区启动新的核电项目建设的积极信号。

    据了解,目前国内未批待建的沿海核电项目有辽宁红沿河二期、辽宁葫芦岛徐大堡一期、广东陆丰一期等。

    目前我国运行核电机组21台,装机容量1902万千瓦,在建核电机组27台,装机容量2953万千瓦,在世界在建机组数量上排第一位。但核电装机占我国电力总装机的比重不到2%,远远低于全世界15%的平均水平。

    与以往核电发展主要靠国有资本相比,我国将引入社会资本加快核电建设。"一是在核电站建设中,向民间资本、社会资本开放,只要符合国家的核安全管理要求,都可以进来;二是在核电上下游相关产业,国家也会制定相应措施,促进产权多样化。"国家能源局核电司司长刘宝华说。

    2011年福岛核电站事故后,我国暂停审批核电项目,并在全国开展核电领域安全系统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