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分类
2016年省“双创计划”包括双创人才、双创团队和双创博士三个项目。
资金支持
对入选的双创人才,三年内省级财政给予50万元或 100万元的创新创业资金资助,其中用于补助个人的不得低于 30%,并不得抵扣工资待遇。已获得省“双创博士”或“江苏特聘教授”资助的,在原资助基础上补足至 50万元或 100万元。
对入选的双创团队,在已获得各相关主管部门给予 300到3000万元的项目经费资助基础上,三年内省级财政给予 300到800万元的人才经费资助,其中用于补助团队成员的不得低于30%,并不得抵扣工资待遇。如属世界一流水平的双创团队,或属由省政府直接组织建设的省级重大科技创新平台急需引进的团队,采取一事一议、特事特办的方式,给予特别支持。
对入选的双创博士,除科技副总类外,其他各类两年内省级财政给予15万元的创新创业资金资助,其中用于补助个人的不得低于 50%(产业教授指导博士类不低于 30%),并不得抵扣工资待遇。科技副总类,由省级财政给予其派出单位5万元/人的一次性资金补助。
申报要求
2016年省“双创计划”各类项目通过“江苏省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申报系统”进行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 2016年 6月 30日。各类相关材料须在网上提供原件的扫描件或数码照片。网上申报完成后,申报人须从申报系统中打印纸质申报材料,包括申报书、创新创业计划书和证明材料,签字盖章后交各受理单位。申报人应客观、真实、完整地填写申报材料,不得空项、漏项。对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申报资格,记入诚信档案,同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5年内不再接受该单位和个人申报。
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双创计划”推荐申报工作,广泛动员,严控质量,做到客观、真实、可靠,各市人才办和省相关主管厅局于 2016年 7月 30日前按分配名额将推荐报告(注明 20%重点推荐人选)、汇总表及基本条件评价表盖章后报送省人才办。
附件:1.双创人才申报条件
2.双创团队申报条件
3.双创博士申报条件
原文链接:http://www.jseic.gov.cn/xwzx/gwgg/gggs/201605/t20160523_172445.html#rd?sukey=3903d1d3b699c208f8cca33d856efe032e24bc08d5d48b0e0efd17e10505ac8123eb970e9edec3f66941339ed518c5c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