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知发〔2017〕7号
各设区市知识产权局、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江苏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建设知识产权强省的意见》(苏发〔2015〕6号),全面提升我省知识产权服务能力,为知识产权引领型强省试点省建设提供更加有力的支撑,根据《江苏省知识产权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实施意见》(苏知发〔2013〕130号),现将2017年江苏省知识产权服务能力提升工程项目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任务
(一)专利代理机构管理规范化建设试点。依据江苏省《专利代理服务质量管理规范(试行)》,遴选省内4-6家专利代理机构,开展管理规范化建设试点工作,通过试点,规范专利代理机构的服务流程、管理模式和专利申报程序,降低专利代理机构的行业经营风险,提高专利代理机构的资源利用效率和规范化发展水平。获批管理规范化建设试点的专利代理机构,省知识产权局给予一定的资金支持;管理规范化建设试点期满验收合格,由省知识产权局统一授牌。
(二)专利代理机构星级评定。依据《江苏省专利代理机构星级评定暂行办法》(苏知发〔2012〕77号),组织开展专利代理机构星级评定和专利代理机构星级晋星复审工作。通过开展专利代理机构星级评定工作,推动我省专利代理机构创新知识产权服务模式,打造知识产权服务特色,提高专利代理申请质量,促进专利代理机构向规模化、标准化、高端化发展。评为星级和星级晋星复审合格的专利代理机构,由省知识产权局统一授牌。
(三)百件优秀发明专利申请文件评选。依据《江苏省百件优秀发明专利申请文件评选办法(试行)》(苏知发〔2011〕120号),组织专利代理机构开展“百件优秀发明专利申请文件”评选活动,在全省评选出100件优秀发明专利申请文件。通过开展百件优秀发明专利申请文件评选工作,引导专利代理人进一步树立质量意识,促进全省专利申请文件撰写质量不断提升。评为“江苏省百件优秀发明专利申请文件”的撰写人,由省知识产权局颁发“江苏省百件优秀发明专利申请文件”荣誉证书。
(四)知识产权托管服务。通过政府采购方式,遴选6-8家服务基础条件好、综合服务能力强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建立知识产权服务站和专利审查员实践基地,为企业和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园区开展知识产权信息利用、专利挖掘、专利布局、贯标咨询、预警分析、专利导航等知识产权相关服务,知识产权服务站重点面向苏北地区企业提供服务,专利审查员实习基地重点面向国家高新技术开发区和经济开发区,通过开展知识产权托管工作,进一步提高企业和园区的知识产权意识和知识产权战略实施水平,全面提升产业核心竞争能力。省知识产权局对建立的知识产权服务站和审查员实践基地给予一定的资金支持。
二、申报主体
(一)专利代理机构管理规范化建设试点、专利代理机构星级评定、百件优秀发明专利申请文件评选项目的申报主体,为省内注册的专利代理机构及开办专利代理业务的律师事务所。
(二)知识产权托管服务项目申报主体,为省内注册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及国家专利审查协作中心江苏中心。
三、申报条件
(一)专利代理机构管理规范化建设试点。申报单位须是江苏省内注册、成立满二年的专利代理机构或开办专利代理业务的律师事务所,且执业专利代理人达到8人以上(苏中、苏北地区5人以上)。
(二)专利代理机构星级评定。初次申报星级机构评定的单位,须是江苏省内注册、成立满二年的专利代理机构或开办专利代理业务的律师事务所,且执业专利代理人达到8人以上。申报晋升星级复审的机构,评为现星级机构时间须满三年。
(三)百件优秀发明专利申请文件评选。申报百件优秀发明专利申请文件的单位,须是江苏省内注册的专利代理机构或开办专利代理业务的律师事务所的执业专利代理人撰写的文件。
(四)知识产权托管服务。投标单位符合标书要求,且须是省内注册、成立满二年以上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国家专利审查协作中心江苏中心,具备为企业开展知识产权信息利用、专利挖掘、专利布局、贯标咨询、预警分析、专利导航等知识产权相关服务能力。
四、申报方式
(一)申报专利代理机构管理规范化建设试点。申报专利代理机构管理规范化建设试点的专利代理机构,需填报《江苏省专利代理机构管理规范化建设试点申报书》(详见附件1),经各设区市知识产权局审核,并出具推荐意见后,由各设区市知识产权局汇总上报省知识产权局。
(二)申报专利代理机构星级评定。申报专利代理机构星级评定及晋升星级复审的专利代理机构,需登录http://paa.jsip.org.cn网址,进入江苏省星级评定系统,用户名均为本单位简称的汉语拼音,例如:南京苏高专利商标事务所为sugao,初始密码为123456,并在线填报项目申报信息。同时,通过申报系统打印《江苏省专利代理机构星级评定申报书》和《江苏省专利代理机构星级评定基本情况统计表》,报送省知识产权局。
(三)申报百件优秀发明专利申请文件评选。申报百件优秀发明专利申请文件评选的机构,需登录http://paa.jsip.org.cn网址,进入“优质文件评选”系统,用户名均为本单位简称的汉语拼音,初始密码为123456,并在线填报项目申报信息。
(四)知识产权托管服务项目。符合申报条件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专利审查协作中心,按照采购公告有关要求,认真准备材料并参加投标。
五、注意事项
(一)专利代理机构管理规范化建设试点期限为二年,试点期内,省知识产权局每年组织专家对试点机构进行中期检查。试点期满后,省知识产权局组织专家对试点单位进行验收。
(二)专利代理机构星级评定和百件优秀发明专利申请文件评选项目需在系统中进行申报,未经网上申报的不予受理。
(三)知识产权托管服务项目中标单位,须严格按照合同要求完成规定的目标任务,省知识产权局将组织专家对托管中标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跟踪检查。
(四)受到惩戒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在未按要求完成整改之前不得参与以上项目申报。
(五)申报项目的单位须书面作出材料真实性承诺。
(六)申报材料须统一使用A4纸打印,按封面、承诺书、项目申报书、相关附件顺序装订成册。
(七)设区市知识产权局对辖区内申报单位的资格、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可靠性进行前期审查,严格把好推荐关。
(八)项目申报截止期限为2017年3月20日。
附件:(下载附件请点击阅读原文)
1.江苏省专利代理机构管理规范化建设试点申报书
2.信用承诺书
(联系人:张云芳 025-83279975 )
江苏省知识产权局
2017年1月10日